为增强审查逮捕工作的公信力,依法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3月30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诈骗案件是否批准逮捕举行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政协委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金辉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进行阐述,就召开听证会的目的进行了介绍。侦查人员就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事实和理由作了说明,阐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在全面了解情况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综合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及后果,该院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