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甘当婚托骗取他人财物价值47000元,最终玩火自焚终被擒。日前,犯罪嫌疑人龙某被湖南省花垣县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6月的一天,黄某与(另案处理)犯罪嫌疑人龙某电话商量,以给吴某(已判刑)相亲为名,借机骗取对方钱财,吴某表示赞同。与此同时,麻某(已判刑)得知此事,便联系与自已相识的湖北省公安县的男青年万某,安排万某与吴某相亲。6月10日,万某与其父亲、叔父在麻某的带领下来到湖南省花垣县边城镇大塘坪村麻某家,与在此等候的龙某相亲。相亲期间,麻某夫妇冒充吴某的父母,龙某冒充吴某的姨妈。在麻某等人的欺骗下,万某等人信以为真,同意了这门的亲事,共支付彩礼钱、介绍费等费用共47000元。期间,万某又给吴某购置衣物、鞋子、手机等物品。15日凌晨,龙某某乘万学兵家人熟睡之机逃回贵州省松桃县家里。2011年10月28日,龙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