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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日期:2021-10-21 17:07:5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20日在花垣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金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努力为建设花园式现代化新花垣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湖南省巾帼文明岗”等州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9个;获评省优秀案件3件;干警分别荣获“湖南省优秀女检察官”“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湖南省最美家庭”等州级以上荣誉称号31人次。

一、着眼发展大局,服务保障花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 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严厉惩治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五年来提起公诉24件49人,成功办理涉案金额1千余万元、牵涉近百名被害群众的张某某集资诈骗案,有力维护花垣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后盾单位作用,组织干警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下沉攻坚力量。五年来投入扶贫资金300余万元,解决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农户危房改造、关爱留守儿童、村委基础设施等问题30余个,高质量完成了帮扶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强化司法救助保障,五年来起诉扶贫领域犯罪3件3人,为符合条件的15名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8.9余万元,将保障脱贫攻坚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巩固矿山整治成果,推进我县转型绿色发展,针对我县矿业环境突出问题,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方式,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件,推动解决G65包茂高速花垣服务区非法排放污水、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道二滕某某养猪场污染水源等环境问题30余个,起诉涉嫌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生态领域犯罪22件31人,守护花垣碧水蓝天

(二)忠诚书写抗疫检察答卷

一是积极“疫”,筑牢严密防线。面对汹涌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上,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已任,全院检察干警迅速返回工作岗位积极投身防疫一线执勤、值守、摸排,开展志愿服务二是联合抗“疫”,做好源头管控。疫情爆发期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生鲜、肉类市场和野生动物驯养及销售场所开展疫情源头防控专项行动,监查漏洞,完善防护措施。疫情稳控后,联合教体局集中对花垣小学、芙蓉学校、凉水井学校、长乐中心完小等学校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督促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三是依法抗“疫”,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我院成立办案专班积极提前介入,适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如在办理訾某某利用疫情防护实施的网络诈骗犯罪时,我院依法快捕快诉,最后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彰显了检察机关投身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自觉与政治担当。

(三)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

一是细化服务举措。与县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畅通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平台。二是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严惩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办理企业及企业人员犯罪案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主动作为,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为守法经营而管,为健康发展而究,开展检察长进企业、邀请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等30余次,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合规管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全力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促生产、稳发展

(四)凝聚合力,开创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局面

一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62017年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7件8人(贪污贿赂案件),在职正科级领导干部3件3人。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两年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余次。二是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10名检察干警全部按时完成转隶,划转编制12个。在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2018年至今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已起诉10件15人,提前介入7件次,自行补充调查4件次

二、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花垣建设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五年来,审查逮捕各类刑事958件1471人,批准逮捕1163人,提起公1149件1695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起诉402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607人。加大力度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31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扎实推进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六清”行动,共起诉涉黑犯罪26人,涉恶犯罪20人,“保护伞”3人,对未以涉黑涉恶“保护伞”移送的,依法认定3件3人,以涉黑涉恶“保护伞”移送的,依法不认定30人。结合“一院一品”建设强化“六建”工作,建立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与县纪委监察委会签《关于提请介入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沟通协调方案》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会商的指导意见》等长效机制,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自然环保等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本兼治、长效长治目标。

(三)创新未检工作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2016年来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113人,起诉64102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35人。强化对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先后次组织县直九部门召开贯彻执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联席会议,推动学校、医疗机构、旅馆、娱乐场所等从业人员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凝聚各方力量,尽最大努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为了让更多孩子免受不法侵害,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我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有包括检察长在内的4名干警受聘担任我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各类普法教育讲座、关爱留守儿童、未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场次。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2021年出资近50万元与县民族中学共建我县第一个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以中心为平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融合,守护每一个“祖国的明天”。

(四)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2020年至今8月,我院审结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66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98人适用率89.6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提出量刑建议498人,采纳量刑建议474人采纳率95.18%,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五)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突出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办好每一个小案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27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95充分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状况、罪行轻重和再犯可能性,作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审查,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发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56份是畅通社会矛盾的化解渠道,办好群众信访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4件次,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三个月内答复办结率100%,所受理来信来访案件都能依照管辖范围的规定及时处理。以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先后对拟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12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取得了热烈反响同时也促进检察权的规范运行是强化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以真诚、主动的姿态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特别注重加强检察建议的释法说理,力争将过去“你错我对,你输我赢”的监督理念转变为“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合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切实捍卫司法公正

一是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21年刑事“案-件比”为1.159,较去年“案-件比”2.1下降了0.946,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减少了司法资源消耗。二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4件,纠正侦查违法活动52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罪名30人,纠正审判机关违法活动6件,监督收监执行11人三是全力打造司法共同体加强检警协作,2020年来在州院的统一部署下,我院积极推动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建设,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后继续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存疑不捕(不诉)案件补充侦查以及庭审阶段补充证据等五个环节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问题台账,每月及时和公安机关“对账销号”,公检两家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迅速提升。加强与审判机关良性互动,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举行庭前会议等方式,充分阐述检察意见,着力消除双方分歧。就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配合监督,切实提升刑罚执行效果。召开检律会商会议,推动建立检律会商机制,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二)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把创新法律监督触角向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延伸,不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2016年至今民事行政检察立案318件,发出检察建议158份。深化检察监督为民理念,发挥检察职能尽最大努力确保农民工劳而应得是我院推行“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2016年以来,综合运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35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395.8万余元,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三)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全力维护公共利益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案件数量稳中有升。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以来,共立案2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5份,刑事附带民事1件,行政机关回复期内回复率98%,采纳率100%。二是聚焦民生保障民利。如我院办理的“美团”外卖平台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影响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检查,88商家落实整改,19家商户关停,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以来,我院将传统村落保护作为公益诉讼重点工作推进,对全县11个乡镇31个传统村落的毁损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与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向人大作专题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助力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向省院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在我县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切实为保护传统村落开启“法治模式”。四是更新公益诉讼法治理念。强调公益诉讼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对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

四、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安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政治忠诚的培养,突出在具体的检察履职中来检验对党的忠诚。

(二)强化专业素能,打造专业队伍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网络学习、培训,2016年以来,我院先后组织了400余人次参加全国、省、州检察业务培训学习。同时,以与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对口联系为契机,广泛开展个案剖析研讨、法律文书讲评、互派交流学习、十八洞党建共建等活动22次,引导干警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全面提高专业素养

(三)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抓实队伍教育整顿

牢牢把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本质要求就是对党忠诚这一关键,严格要求干警认真把自己“摆进去”,并举一反三找出问题背后的原因。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应填尽填、应报尽报,以填写自查事项报告的方式进行3轮自查自纠,组织谈心谈话3轮142人次,摸排问题线索15条12人次,查办线索9人次,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精神,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研究解决推动工作力度不够、不担当不作为的思想根子问题,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使命。

(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提高队伍精气神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渗透、融合和凝聚作用,坚持理论与武装、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检察文化服务保障法律监督工作。结合重大节日或节点开展书法文化进机关、“爱祖国、赞家乡”手机摄影比赛、“悦读书,越闪耀”读书分享会、“走进身边榜样”、“致敬60后”道德讲堂等活动,致力于推动我院检察人员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2020年,我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五)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

2020年我院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调整到5个,领导职数由原来的7个调整到4个。严格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完善员额管理、业绩考评等机制,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五、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一)自觉接受人大、民主监督

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员额检察官向人大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企业代表及其他人员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33人次,系统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融入日常工作落实。

(二)检务活动各过程更透明

以重要案件信息公开为平台,公开法律文书773,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4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7条,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59件,接待律师阅卷175件。运用“两微三端”及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检察监督才能做得更好。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代表花垣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的司法理念跟不上业务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服务地方中心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明显。三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措施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规划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花垣检察工作爬坡过坎,干在实处、争创一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新起点,以高检院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相关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化“十四五”时期花垣检察工作,做到用心识大局、主动融大局、全力护大局

二、切实提升专业素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加强理念引领,用新理念引领思想、解决问题,鼓励和支持检察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学习培训,通过个案研讨、文书讲评、庭审观摩、互派交流、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从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做优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

三、切实强化能动检察建设,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牢固树立“求极致”理念,以能动检察积极履职,不断完善健全干警成长成才的培养机制,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以行胜言,不断激发头雁效应。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每项工作有时的要求、度的边界、质的标准、量的规定,不断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四、切实推进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严格落实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层层传导,逐级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执行“三个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发现问题敢于“红脸出汗”,勇于“刮骨疗伤”,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警醒敲打功能,以反向警醒促进担当作为,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

2.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4.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5.-件比: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即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6.两微三端:微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号、企鹅号。

7.一院一品:“一院一品”是指各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全面梳理、深入挖潜、明确目标、主动作为,至少打造一个或多个特色检察工作。2020年,我院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院一品”的特色工作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