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日期:2018-06-26 16:44:2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61127 日在花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梁宜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四年,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两大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年来,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助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找准服务发展切入点,优化经济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把党委、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生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创新与公安、法院的联动机制,从快从重批捕、起诉了一批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震慑犯罪,成效明显。如我院2013年办理的被告人石x、麻x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就特别具有代表性,该案中x、麻x等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封堵运输道路的手段导致钰沣公司不能正常生产。我院审查后认为:石x、麻x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同类型的案子有2013我院办理的团结镇耐子堡村麻x等人破坏生产经营案,2014出租车车主贾x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等。通过此类案件的办理,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20157月,我院制定了《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将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和开展,积极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是把握平安建设落脚点,维护治安环境。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四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03996人,其中批准逮捕532820人,不批准逮捕71176人。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7991148人,其中起诉720992人,不起诉4973人,报州院审查起诉3083人。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我院加大了对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贩卖毒品、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用党的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四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30件,来访69件,想方设法疏导来访群众情绪,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零”记录。同时,加大依法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7件,司法救助案件6件,协调到位救助资金3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与社区衔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为“平安花垣”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选好机制创新着力点,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围绕县委建设“美丽花垣”“花垣变花园”部署要求,我院把非法用地、环境污染、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纳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畴,启动督促履职和督促起诉程序,要求涉案单位主动缴纳税费,停止污染,启动生态修复工程。尤其针对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企业,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四年来,共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13件,督促起诉案件86件,达到了监督行政执法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的。同时,建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与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了《2016年花垣县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执法理念、办案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深入开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保护了花垣的青山绿水。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对涉及民生、环保、安全生产、城市建设、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四年来,我院共受理涉嫌职务犯罪线索31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24人,办结1624人(前后有积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87.331万元。尤其是依法查办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套取财政专项补贴等民生领域的相关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以来,我院按照省、州院“侦查一体化”部署,派出了三个办案组分赴广西、吉首、龙山办案。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二是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组织开展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棚户区改造、扶贫、企业改制中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双管齐下”,有效遏制了上述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仅2015年,我院受理了相关职务犯罪线索4件,侦结11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结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预防措施,为相关职能部门建言献策。四年来,对“牲猪无害化处理”、农用车载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开展警示宣教活动19场次,开展预防调查项目12个,预防咨询15次,警示宣传教育44次,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38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撰写职务犯罪分析材料9篇,职务犯罪年度综合分析报告4篇。通过“侦防结合”,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为载体,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四年来,共依法口头和书面纠正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40次,其中针对较严重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情形提出书面纠正27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19人,追捕88人。特别在落实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方面,成效显著。2016年上半年,花垣县公安局侦破了周xx等人网络传销案,该案涉案人员多,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为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我院根据法律规定,主动作为,在此案的侦查阶段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我院派出人员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侦查阶段提出了20余条意见,全部被采纳。目前,该案已开庭审判,由于我院在本案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对案情了解透彻,证据把握精准,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做实审判和执行程序的法律监督,加大对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力度。四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6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25件,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督促起诉案件86件,督促履职案件213件。2014年度,我院通过督促履职,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3亿元。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四年来,我院监所检察部门认真审查减、假、保案件22件,发出了10份《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意见书》;监督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检查15次,发出《检察建议书》5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建议37份。其中2014年我院办理的周某、骆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我省唯一入选的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推介。

 

四、切实做到真抓实干,极力推动精准扶贫

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把扶贫攻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保障精准扶贫有序推进。

一是坚持“联”字为先,推动全员参与我院在猫儿乡排腊光村和丰塘村开展扶贫工作以来,认真落实县委扶贫攻坚战略部署,以“一进二访三联”活动为载体,按照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全院51名干警与帮扶135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按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2013年以来,全院累计帮扶慰问216户,受益756人,送去慰问金38000元。

二是坚持“干”字当头,推动民生改善为了做实精准扶贫,我院主要领导带头坚持每季度一次到扶贫村开展调研工作

积极邀请县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等单位现场指导扶贫村具体工作。仅2016年,通过协调和自筹方式,为扶贫村解决入户进村道路、村部建设等资金270余万元。
三是坚持“育”字为本,推动产业脱贫我们立足扶贫村的资源优势,一方面鼓励支持村民大力发展传统油茶种植产业,排腊光村新增油茶开发面1000多亩,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立足短平快的精准扶贫目标,通过分散到户方式大力发展养殖业,扶持牲猪饲养135户,大户5户,饲养牲猪493头,仅此一项农民增加收入近百万元。

 

五、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我院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诚心实意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四年来,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8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或意见建议12件(条),落实各类监督工作事项10件(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查指导检察工作11次。

二是加强沟通联络我院设立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专门机构,明确一名副检察长负责。通过登门拜访、电话专访、定期走访等形式,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28件次。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赠送《检察日报》、寄送检察工作简报、发送手机短信,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先后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庭审评议活动一百余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30多人次,争取社会对检察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搭建阳光平台为确保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我们通过两微一端网络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介绍我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四年来发布各类检察信息报道270余条,收集意见建议18条,帮助网友解决案件举报、受理等问题14个。通过媒体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和推介检察工作6场(次)。推广使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检务公开查询系统”,2015年向群众免费赠送《检察农家历》《阳光检务》等15000册。

 

六、大力强化六个意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检察队伍要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2016年初,我院旗帜宣明地提出了“强化六个意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针对我院学习氛围不浓的现象,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鼓励干警学政治、学业务,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在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和团体论辩赛中,我院获得了团体论辩赛第三名,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奖。

二是强化纪律意识,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针对我院存在的纪律松懈,暮气较重的问题,在干警中开展了“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的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不定期对干警上下班、请销假等进行检查。组织干警重温中央、省委和州委897规定,认真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通过整顿,干警纪律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三是强化规范意识,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有序开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院党组结合实际,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党组议事制度》、《案件质量责任奖惩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规范干警行为,强化干警规范意识,保障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创优意识,不断取得检察工作新成效针对我院存在进取心不足的问题,提倡在科室之间,干警之间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引入激励机制,鼓励干警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创优意识。

五是强化责任意识,努力确保工作质效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鼓励干警立足本职,增强责任心

六是强化廉洁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我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贯彻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分工意见》等一系列廉政规定,层层签订责任状,增强问责刚性。坚持“七见”标准,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重点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3大类24条,并全部整改到位。四年来,我院无一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来我院认真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我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的履职力度仍需加大;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不快,特别是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案多人少”和办案经费不足等问题突出,基层基础工作亟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专题教育,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理想信念不动摇,确保“刀把子”永远掌握在党的手中。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不断改善队伍结构,继续实施干警素能培训,开展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助推检察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进作风建设,建立一支清正廉洁、能打善战的检察队伍。

(二)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结合检察职能的履行,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经济发展各项措施,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强揽工程、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刑事犯罪,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为全县“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贯彻中央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使检察改革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法律监督的效果、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围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的不法商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措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走进”活动,构筑预防社会化新格局。

(四)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主要手段,使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司法公正湘西行”为抓手,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花钱买刑、徇私枉法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惩治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做到反馈及时、回复满意。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检风检纪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整肃队伍作风。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改革,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知情权保障制度。坚持开门纳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未来的五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严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