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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层层签定目标考核责任书

日期:2012-03-23 09:00:1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月20日,在花垣县检察院召开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上,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科室负责人签订《2012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责任书,旨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目标责任书规定,检察长对全院的工作负总责,副检察长与各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对分管业务科室和本部门的目标考核负主要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要求确保全年不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及在办案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请吃请玩;不发生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不发生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湖南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等禁止性规定。
    检察长高从军要求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落实好2012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不断提高花垣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全院干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