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根据高检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要求,花垣县院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
活动中,花垣县院通过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以及《人民检察院制服着装管理规定》、《湖南省警车管理四条禁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驾驶公用车辆“八不准”要求》、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充分认识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危害性,并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督察,具体情况如下:
(一)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机关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对通知中规定的使用“问题车辆”、违规使用警车、警车管理松懈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自查,没有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六项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没有违反六项规定使用机动车辆的现象发生。
(三)枪支弹药和警械具使用管理情况。花垣县院现有枪支弹药已严格按照枪支弹药的使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无违纪情况发生。
(四)遵守检容风纪“禁酒令”情况。重点检查落实高检院“禁酒令”的情况,经查,不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驾车的问题,并按照规定着检察服装,没有损害检容风纪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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