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你们五位同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诚信、责任与善良,展现了新时代少年的良好风貌。作为你们的法治副校长,我感到特别的骄傲和自豪......”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以法治引领与榜样示范双轮驱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6年3月16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婷走进花垣县第三小学,开展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并现场对该校5名拾金不昧的学生公开进行表扬。
活动现场,张婷结合小学生认知特点,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趣味解读等形式,围绕校园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违法犯罪的边界等核心内容展开宣讲。用生动鲜活的真实案例,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融入其中,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小事中的法治准则与道德要求,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知法守法,懂得从日常点滴规范自身言行,既不忽视微小的善举,也不轻视细微的过错,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与道德准则。
宣讲过程中,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回答问题,现场氛围热烈而融洽。宣讲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会继续坚持做好事、守美德,同时也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新时代好学生。
下一步,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核心职责,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进校园等法治教育活动,同时以正向激励为抓手,大力弘扬未成年人中的先进典型,让法治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让美德之花在校园处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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