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院外的斜坡装了护栏,我们出行既安心又方便。”近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开展养老机构公益诉讼案件 “回头看”时,养老机构的一位老人拉着检察官的手,真切道出了整改后的舒心变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机构已成为众多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场所。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了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外部公共设施适老化水平有待提升,某养老院外一条约 30米的长斜坡水泥路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花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促进养老机构涉老设施改造。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为存在安全隐患的长斜坡安装了钢质护栏32米,同时认真排查院内适老化需求,安装院内安全扶手27处,高差台阶改为坡面2处,进一步改善了养老机构内外公共设施适老化水平。
“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聚焦养老领域,加强与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养老服务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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