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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检普法】“听证+普法”——一场开在“家门口”的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把地点设在村里,在村民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特别接地气!”4月2日,在花垣县民乐镇两河村,花垣县检察院就一起危险作业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民乐镇政府分管矿山工作的副镇长、两河村村支书以及村民代表等29人参加。



2024年3月6日,民乐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麻某兴、麻某华、龙某颖等人在某公司718矿洞内偷挖盗采。该洞属于长期闭坑矿洞,具有中毒窒息、溺淹、高处坠落、垮塌等一些无法预测的极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现实危险。案发后,公安机关以麻某兴、麻某华、龙某颖等人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后将该案移送花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理该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部分村民安全意识薄弱,为谋取非法利益,进入封闭矿洞清理余矿的现象时有发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更好地提高村民安全和法律意识,花垣县检察院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为村民们上一堂特殊的现场“普法课”。


“经审查认为,3人是受人邀约后进入矿洞作业,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从宽或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相关规定拟对3人作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3人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情、主要证据和量刑情节进行了介绍。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当时就是想搞点钱,没想到会犯罪,也不知道会那么危险。现在我知道错了,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一次机会。”听证会现场,麻某兴悔恨不已。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为旁听的120余名村民讲解了擅自进入封闭矿洞可能面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并结合当地实际案例讲解偷挖盗采矿石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以此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摒弃为贪图利益,擅自进入封闭矿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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